「こと」在日語中出現(xiàn)的次數(shù)太多,很多人可能覺得有點眼花繚亂了,今天我們稍稍做個梳理,看看是不是真的有那么難。
一、「こと」作名詞
這種情況下的名詞,我們?yōu)榱撕托问矫~區(qū)分,可以叫做實義名詞,也就是它本身是有實際含義的,而這個含義就是“事、事情”。
【例句】
1.それは子供の時のことです。(那是孩提時期的事情。)
2.仕事のことは私に任せてください。(工作的事就交給我吧。)
3.そのことを誰にも言わないでよ。(不要把那件事告訴任何人喲。)
二「こと」作形式名詞
所謂的形式名詞,是指沒有實際的含義,只起名詞的語法作用的詞。
【例句】
4.私は歌を歌うことが好きです。(我喜歡唱歌。)
5.私は日本へ行ったことがあります。(我去過日本。)
大家會發(fā)現(xiàn)以上兩個例句中,「こと」 都沒有做翻譯,是因為在日語句子中的這兩個「こと」都是形式名詞,起的是名詞的作用,但是我們在理解的時候也還是可以把它理解成是事情。
大家可以試著翻譯一下:我喜歡唱歌(這件事情);我有去過日本(這件事)。
【例句】
6.私は朝ご飯を食べないことがあります。(我有的時候會不吃早飯。)
7.悲しいことにあの人はもう私のことを忘れているのだ。(讓人難過的是,他已經(jīng)忘記我了。)
這兩個例句也是形式名詞用法,但是我們也還是能找出它本身“事、事情”的影子來。例句6是「動詞ない+ことがある」句型表示偶爾會有不做某事這種情況發(fā)生,「こと」是“事”,「あります」是“有”,“我有不做某事這樣的事”,是不是也可以理解?
例句7的用法是「情感類形容詞或動詞+ことに」表示“讓人覺得……的是……”的意思,那我們把「悲しいことに」理解成“讓人覺得難過的事情是……”是不是也是可以說得通呢?
綜合以上“一”和“二”,我想告訴大家的是,「こと」這個詞有實義名詞或者形式名詞這兩種用法。
我們需要表示“事,事情”的名詞可以用「こと」;或者只是需要一個名詞的形式,把一個詞組或者一個小句變成名詞,這個時候也可以用「こと」。
而不管「こと」是哪類名詞性質(zhì),都離不開它本身“事,事情”的本義。
三、「こと」作終助詞
「こと」也有一個比較少見的用法,就是作為終助詞使用。這種情況只能有一種接續(xù),就是:動詞連體形+こと,表示間接命令,提醒或者警告。
【例句】
8.休むときは必ず會社に連絡(luò)すること。(不來上班的時候務(wù)必聯(lián)系公司。)
9.社內(nèi)で戀愛しないこと。(不能公司內(nèi)部戀愛。)
仔細分析一下,我們也還是能找出「こと」的基本含義“事、事情”的影子來。領(lǐng)導給新入社的員工提醒一些注意事項:“(記住)不來上班的時候一定要聯(lián)系公司(這件事)。”“(注意)公司內(nèi)部不能談戀愛(這件事)。”
綜上所述,「こと」雖然詞性多樣,但是萬變不離其宗,各詞性的含義都離不開它本身作為實義名詞的含義。所以我們在理解它的用法的時候,都可以從它本身的含義入手,以不變應萬變,達到掌握「こと」用法的目的。
「こと」還有很多看起來像是固定搭配的用法,我們都可以以這種方式來理解,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用這樣的方式去翻譯。